報告公示
利川市明潘氣體銷售站危險化學品經營門店安全現狀評價
發(fā)布時間:2022-04-24
安全評價報告網上信息公開內容
記錄編號:GX-AP-JL-13
項目編號:GX-WH-A2021078
記錄編號:GX-AP-JL-13
項目編號:GX-WH-A2021078
項目名稱 | 利川市明潘氣體銷售站危險化學品經營門店安全現狀評價 | ||
1、項目概況。 該公司主要從事氣體銷售,在利川市柏楊壩鎮(zhèn)團圓村二組設置門店,經營瓶裝氧氣(工業(yè)、醫(yī)用)、氬氣、二氧化碳、氮氣等,瓶裝氣體由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鄂Q利安經字[2020]000003號)的利川市勝業(yè)氣體有限責任公司供貨,有專門的運輸車輛及人員送貨到店。 經營門店為磚混結構的單層建筑,建筑面積約65平方米,室內采用水泥磚進行區(qū)域分隔,室內存放氧氣30瓶(工業(yè)、醫(yī)用),二氧化碳30瓶,氬氣30瓶、氮氣30瓶,分別存放于各個儲存間。 2、總平面布置 經營門店場地采用2.5m高圍墻進行封閉,入口處有設置有一值班室,負責對經營門店的管理。經營門店為一座磚混結構的單層建筑,占地面積65.0平方米,內部采用磚分隔成不同的氣瓶存放區(qū)。 3、周邊環(huán)境 該經營場所坐南朝北,東面為一廢棄的廠房,廠房外為耕地、山林;南面為耕地;西面有一趟380V電力線路和013鄉(xiāng)道;北面距離經營場所80m處為民房,周邊有約2.5m高圍墻與外隔離。 4、評價結論 利川市明潘氣體銷售站經營門店的安全經營條件和安全管理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達到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安全條件,安全風險程度在可接受范圍,評價結論為: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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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評價單位聯(lián)系人 | 李明潘 | 聯(lián)系電話 | 13517155599 |
項目負責人 | 羅衛(wèi)東 | 技術專家 | / |
報告編制人 | 蘇長軍、于建平 | 報告審核人 | 楊安成 |
技術負責人 | 周自祥 | 過程控制負責人 | 趙 圣 |
現場評價人員 | 羅衛(wèi)東、蘇長軍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于建平 |
主要任務 | 現場實地勘察經營門店的總平面布置、周邊環(huán)境及安全距離等 | ||
現場工作時間 | 2021年12月22日 | 報告提交時間 | 2022年1月15日 |
現場照片 | |||
![]() ![]() 經營門店全景 現場評價人員 |